上九爻陽爻居於卦的最上,‘有孚於飲酒,無咎,濡其首,有孚失是’,懷有誠信地飲酒,沒有過失,弄濕了頭部,雖有誠信但失去了正道。這說明在未完成之事的情境下,適當放松調節可以,但如果過於放縱、失去原則,即便有誠信的表象,也會偏離正軌,是不可取的。
上爻在《未濟》的終位,復返而為《既濟》。《坎》險已經擺脫,上下交孚,於是飲食宴樂。《詩經》「南有嘉魚,君子有酒,嘉賓式燕以樂」,解釋說:太平君子至誠地樂於與賢人共享。這是有孚於酒食的意思,所以「無咎」。但酒是用來成就禮儀的,不能喝到亂性,設監酒的職位,就是為了節製飲酒。而「濡其首」,則醉到了不能離席的地步,這叫做失德,這樣的乎有什麽可取呢?所以說「有孚失是」。這是開始因為有孚而飲酒的人,後來反而因為飲酒而失去了孚信,所以《象傳》用「不知節」解釋它。《周易》這部書,對太過的憂患更甚於對不及的防止。欲望不可以放縱,快樂不可以達到極致,所謂持盈保泰,無非是加以節製。這是特意在未濟卦的終位,借飲酒來瞥喻的。